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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補助

學術機構(含大學出版部)可申請補助出版與本會宗旨相關之學術性出版品(含專書或專刊)。請以已完成之作品提出申請,本會不接受未完成之書稿,或是叢書系列,或尚未執筆之出版計畫。此類別最高補助金額以一萬美元為原則。本會僅補助與出版相關的經費項目,如印刷費、索引製作費、編輯費等;翻譯費及執行研究之相關經費不予補助。期刊性質之出版,最多補助一年。申請出版研討會論文集須附已定稿之會議論文。青年學者的首部著作出版計畫將優先考慮補助。我們將優先考慮與台灣學術機構合作的項目,也特別鼓勵與台灣研究相關的計畫。本會補助之出版成果,必須在書名頁加註「蔣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補助」字樣。

申請所需資料

一、申請機構與出版社同意函。
二、申請表格,內含計畫摘要、計畫書(以不超過七頁為原則)、經費預算等。
三、主持人履歷資料及近五年內相關著作目錄。
四、擬出版書稿之目錄、大綱與至多三十頁之書稿。
五、請出版社提供二位審查人意見書(由出版社直接寄至本會)。

申請步驟

出版補助類申請案必須經由「網路線上申請」,該系統開放時間為每年八月一日至九月十五(第一期)與十二月一日至隔年一月十五(第二期);線上申請網頁由此進入。

申請截止日期

一、出版補助類申請案每年接受二期申請,收件截止日期如下:
  第一期:九月十五日(原則上於隔年一月至六月間執行者)。
  第二期:一月十五日(原則上於當年七月至十二月間執行者)。
二、第一期核定補助名單於十二月底公佈;第二期則於六月初公佈。
三、本會公布獎助名單後,將書面通知申請人與得獎機構審查結果,並安排簽約事宜。
四、本會不提供審查意見書。

注意事項

一、計畫主持人執行本會補助案期間,必須是該機構專職人員。
二、本會不補助各機構之資產及設備,包括電腦、印表機、大樓的設計建造及維修費用等。
三、本會不補助行政費用,包含經常性支出或行政性的捐獻。
四、已獲本會補助研究計畫者,為免造成重覆補助,不得在計畫進行中,再向本會申請正教授、副教授、助理教授或博士後研究補助。
五、本會不補助行政管理費和硬體設備費。
六、補助款只能撥付到機構或轉到機構的帳戶,申請計畫時機構同意函中需表明該機構願意配合此規定。
七、本會鼓勵其他單位共同贊助同一計畫案。
八、預算編列請以美元計算。
九、一個出版社以提出三件申請案為原則。
十、本會不接受傳真申請。

聯絡方式

電話:+886-2-27045333#219
E-mail:maggielin@cckf.org.tw